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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画院院长利用网络诱骗女性,将受害人头像与裸女照片剪接后相要挟,竟强奸妇女23人,其中还有5名幼女。昨天,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一起强奸多名妇女和幼女的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霍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画室老师变身色魔 被告人霍某系定远县人,大专文化,曾就读于浙江美术学院国画专业,毕业后在全椒县开办“儒林画院”任院长。因涉嫌犯强奸罪于2011年5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日被批准逮捕。经审理查明,从2005年起到2011年5月案发,被告人霍某通过使用不同的QQ号,先后谎称自己叫“许倩